“你这种行为属于盗窃,以后不能再这么干了,记住了没?”“记住了,警察叔叔,我以后再也不偷了。”10月17日中午,这是发生在贺兰县公安局金贵派出所办案区内的一段对话,民警马晓明正在对盗窃嫌疑人钱某(化名)进行批评教育。
违法嫌疑人钱某指认被盗物品
家住金贵镇的钱某,从小父母离异,跟着奶奶一起生活,父亲常年在外打工,没有时间管教孩子,造成其家庭教育缺失,法治观念淡薄,很早就沾染上小偷小摸的不良习气,初中没有读完就休学了。加之奶奶对钱某放任不管,并且包庇和袒护她的偷盗行为,致使其逐渐成为盗窃惯犯,以偷盗为主业。小到锅碗瓢盆,大到金银首饰,无一不成为钱某的“囊中之物”。
2022年,钱某盗窃他人钱财,因当时未满16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行政处罚不执行。但她仍不知悔改,在2023年又偷了辖区王老太太准备买寿材的“棺材本钱”近万元现金,被公安机关抓获,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2024年9月中旬,钱某被刑满释放。
习惯了不劳而获,也没有稳定的收入,出狱不到一个月,钱某便没有了经济来源,于是决定“重操旧业”。一个夜深人静的夜晚,她在江南集贸市场附近转悠,寻找作案目标,最终将黑手伸向了停放在路边的车辆。在一辆接着一辆拉车门的过程中,钱某发现有一辆商贩的小货车没锁车门,就将里面存放的火腿肠、月饼、馓子等食物全部“打包带走”。隔天早上,电动车的主人发现车内的食物被盗,遂拨打金贵派出所的电话进行求助。
接到报警后,民警马晓明立即带人开展侦查,调取查看了市场附近的监控,并进行走访摸排、询问小区住户。在分析侦查取得的线索时,民警马晓明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外加被盗取的全部是食物,断定钱某有很大的作案嫌疑,便到其家中进行调查。民警敲门时,钱某因为害怕躲起来,由其奶奶开门,进屋后,民警一眼看到馓子、月饼等赃物就摆放在客厅的桌子上,并将躲在门后的嫌疑人钱某抓获。
目前,违法嫌疑人钱某对自己的盗窃行为供认不讳,已被贺兰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