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秋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系数,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做好全县电动车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近期,贺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打出一套强有力的“组合拳”,全力推进电动车治理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两个百日攻坚行动,进一步提升辖区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成果,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宣传拳:普及新规,提高安全意识
“骑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是保障大家人身安全的,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重视并且严格遵守。”10月28日,交警大队辅警马建正在为过往群众宣传讲解道路交通安全知识。
贺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深入辖区企业、校园、机关、农村、社区等重点部门。通过开讲座、发海报、讲案例、现场劝导等多种形式,重点宣传《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积极向群众解读新规,提高群众知晓率,讲解骑乘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增强群众道路交通法治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引导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养成文明出行的好习惯。
截至目前,共开展集中宣传活动8次、发放各类宣传彩页500余份、现场劝导骑行人员1100余人。
治理拳:严格执法,提升管理效能
交警大队采取了“严打+严管”的策略,重点针对电动摩托车无牌无证、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同时,联合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对电动车销售点和维修经营户进行专项检查,确保销售的车辆符合国家标准,并将查获的非法改装电动车全部恢复原貌。此外,针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通过分析研判交通警情分布特点,采取定点巡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整治行动与日常查处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查处超限超载货车,做到不漏一车,切实筑牢道路交通安全屏障。整治期间,查处非法改装店铺1个、电动车12辆、无牌无证30辆、超载超限18起。
排查拳:细致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深入排查治理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安全隐患,狠抓整治“两客一危一货一面一电”车辆,坚持定期通报,督促及时清理,动态消除源头风险。同时,对农村地区违法载人、违法超员的轻型货车、6座以上小客车、三轮车进行集中排查。积极发挥农村“两站两员”等优势,对面包车、重型货车等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开展全面检查,做到“一对一”提示,“点对点”告知,及时消除潜在的风险隐患。共摸排各类车辆隐患23处,均已现场整改。
下一步,贺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持续推进电动车治理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两个百日攻坚行动,消除潜在交通安全隐患,全面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