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鄂检在线”微信公众号11月12日消息:
恩施州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州长、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田军受贿、徇私枉法案一审宣判。
近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州长、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田军受贿、徇私枉法案一审公开宣判,对被告人田军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以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对扣押的赃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田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676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严重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被告人田军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其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其受追诉,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徇私枉法罪。被告人田军一人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鉴于其主动交代了大部分尚未掌握的同种犯罪事实,已退出全部赃款,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人物履历
田军,男,汉族,中国国籍,1970年10月出生,湖北五峰人,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0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3年12月被开除党籍),湖北省公安专科学校侦察专业毕业,华中师范大学行政管理专业本科。曾任湖北省恩施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历任宜昌市西陵区公安分局鼓楼街派出所民警,西陵区公安分局预审科民警,宜昌市公安局政治处科员,西陵区公安分局鼓楼街派出所政治副指导员,猇亭区分局古老背派出所所长,宜昌市东山公安分局副局长,宜昌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兼宣教科科长,西陵区公安分局副局长,猇亭区公安分局局长,当阳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宜昌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宜昌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正县级侦查员、二级调研员。
2020年03月,任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21年11月,任湖北省恩施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
违纪被查
2023年6月22日,据湖北省纪委监委、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消息:恩施州副州长,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田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湖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同步立案侦查。
依法双开
审查起诉
2024年1月,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州长,州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田军(副厅级)涉嫌徇私枉法案由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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