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聚焦】市住建局以加强规范前期物业管理为切入点 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更高需求

2024-10-28 20:50   山东  

今年以来,市住建局聚焦市委“1+1188”发展格局,立足于扎实推进“渤海红色物业”建设这一民生实事,围绕全市住建系统“12457”工作思路,突出“大开放、大改革、大发展”工作主线,针对前期物业企业选聘不规范、更换难、退出难等问题,将加强和规范前期物业管理作为一项重大改革任务,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的意见》,应社会之所需、急群众之所求,以新路径开辟幸福生活新高度。

广泛征求意见

市住建局围绕问题、难点,第一时间采取实地调研、座谈、面对面协商交流等方式征求市直有关部门、县(市、区)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开发企业、物业企业等相关各方意见,起草《意见》初稿,并于7月11日-7月31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将符合滨州实际的好的意见建议、基层及群众的智慧吸纳到《意见》中来。

严格依法按规

《意见》坚持“依法有法办、有法依法办”工作思路,在严格遵循民法典、招标投标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基础上,对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事项,在多次咨询法律专家确保不违法、不侵害各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实施创新。比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不超过五年;招投标确定前期物业服务人可参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实行评定分离;未成立业主大会,业主表决可由社区或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代表组织等等。

破解重点问题

《意见》共十五条。针对前期物业企业选聘不规范的问题,二至七条对建设单位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人员作出规定。针对前期物业企业更换难、退出难的问题,十二至十五条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期间或届满前前期物业服务人的更换和退出等作出规定,包括业主拟更换前期物业服务人怎么办、业主未依法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人怎么办、前期物业服务人不再提供服务怎么办、建设单位拟解聘前期物业服务人怎么办,方方面面的情况都考虑到,既确保合法性、可操作性,也最大限度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完善配套措施

为做好前期物业管理改革全链条工作,5月17日市住建局印发《滨州市物业服务行业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7月24日公布首届专家名单,发挥专家在招投标等方面的作用。同时,正在组织开发前期物业招投标专家抽取和外呼平台、制定滨州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多措并举确保改革事项落实落地。
《意见》将于11月1日正式施行。市住建局将持续牢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作为,强化落实,加大对《意见》的宣贯解读,加快完善各项配套措施,不断提高《意见》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为打造“心安物业”贡献住建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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