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群众:
为进一步规范连州市海阳湖中央公园流动摊贩乱象,兼顾民生需求,切实改善周边环境,优化市容秩序,维护海阳湖公园整体形象。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清远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决定在连州市海阳湖中央公园范围内全面禁止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行为。广大经营者如有摆摊售卖需求,请自行前往连州市连州镇南门大道城西滨江公园附近设立的临时摆卖点进行摆卖。
希望广大市民群众充分理解,积极配合,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创洁净城市、文明城市,共建美好家园。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连州市连州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2日
来源:连州市连州镇人民政府
编辑:林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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