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城镇垃圾处理费热点问答

政务   2024-12-17 18:48   江苏  


1


问:哪些缴费人需要缴纳城镇垃圾处理费?


答: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工〔2009〕60号、苏财综〔2009〕8号、苏建城〔2009〕61号)规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是指用于补偿城市生活垃圾实行无害化集中处理所产生的收集、运输和处置费用。按照“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实行收费制度。城市建成区(包括建制镇、开发区、独立工矿区等已实施城市化管理的区域)范围内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社会团体、个体经营者(以下简称单位)和个人(含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均应按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2


问:江苏省城镇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是什么?缴纳期限是什么?


答: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工〔2009〕60号、苏财综〔2009〕8号、苏建城〔2009〕61号)规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为行政事业性收费,其收费标准由城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核定,报同级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报上一级价格、财政、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实行按量计费与定额收费相结合的方法。对城市居民以及纳入城市暂住人口管理的居民可按户或人为单位收取;对单位可以按照职工人数、营业面积或者垃圾产生量收取。

具体收费标准和缴纳期限请向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3


问:用人单位应通过电子税务局哪个模块申报缴纳城镇垃圾处理费?


答:登录电子税务局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非税收入通用申报】,通过此模块申报缴纳城镇垃圾处理费。



4


问:用人单位缴纳完城镇垃圾处理费后,通过电子税务局哪个模块开具缴费证明?


答:登录电子税务局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通过此模块开具缴费证明。



5


问:用人单位属于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范围,但通过电子税务局无法申报,应如何处理?


答:登录电子税务局后,依次点击【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纳税人信息查询】-【税费种认定信息】,通过此模块查询是否有“城镇垃圾处理费”费种认定信息。

若没有“城镇垃圾处理费”费种认定信息,请您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增加“城镇垃圾处理费”费种后再进行城镇垃圾处理费申报。



往期回顾

◆(一)12366热点问答极速递!这些问题请您关注~

◆(二)12366热点问答极速递!这些问题请您关注~

◆(三)12366热点问答极速递!这些问题请您关注~

◆(四)12366热点问答极速递!这些问题请您关注~

◆(五)12366热点问答极速递!这些问题请您关注~

◆(六)12366热点问答极速递!这些问题请您关注~(三月第1期)

◆(七)12366热点问答极速递!这些问题请您关注~(三月第2期)

◆(八)12366热点问答极速递!这些问题请您关注~(三月第3期)

◆(九)12366热点问答极速递!这些问题请您关注~(四月第1期)

◆(十)12366热点问答极速递!这些问题请您关注~(四月第2期)

◆(十一)12366热点问答极速递!这些问题请您关注~(四月第3期)

◆(十二)12366热点问答极速递!这些问题请您关注~(五月第1期)

◆(十三)12366纳税信用热点问答

◆(十四)12366跨区域涉税事项热点问答

◆(十五)12366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热点问答

◆(十六)12366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个人所得税问题热点问答

◆(十七)12366常见申报事项(新电子税局)热点问答

◆(十八)12366法人、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变更操作(新电子税局)热点问答

◆(十九)12366出口退税申报(新电子税局)热点问答

◆(二十)12366印花税(新电子税局)热点问答

◆(二十一)12366房土两税(新电子税局)热点问答

◆(二十二)12366社保费申报(新电子税局)热点问答

◆(二十三)12366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企业所得税政策热点问答

♦(二十四)12366三员变更事项(新电子税局)热点问答

◆(二十五)12366逾期申报(新电子税局)热点问答

◆(二十六)12366变更税务登记信息(新电子税局)热点问答

◆(二十七)12366发票额度调整(新电子税局)热点问答

◆(二十八)12366社保费申报(新电子税局)热点问答

◆(二十九)12366税费优惠政策红利账单热点问答

◆(三十)12366“反向开票”热点问答(第二期)

◆(三十一)12366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新电子税局)热点问答

◆(三十二)12366十月征期新电子税局热点问答(一)

◆(三十三)12366十月征期新电子税局热点问答(二)

◆(三十四)12366社保费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热点问答

◆(三十五)12366新电子税局财务报表填报热点问答

◆(三十六)12366新电子税局智能开业热点问答

◆(三十七)12366十一月征期热点问答(一)

◆(三十八)12366十一月征期热点问答(二)

◆(三十九)12366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热点问答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江苏税务12366

审核:江苏省税务局非税收入处

编发:江苏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江苏税务
用于对纳税人、社会公众进行税收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办税服务和公众参与等内容。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