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山东省消防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从法规层面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社会单位及个人的消防安全责任和义务,聚焦新兴业态,深化源头治理,为群众提供更高效和优质的消防救援救助,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消防救援总队代省政府起草了《山东省消防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发送电子邮件:sxfjyzdfagc@shandong.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地址: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2218号,邮编:250102,并请在信封右角上注明“《山东省消防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字样。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7日。
附件:
1.山东省消防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pdf
2.关于《山东省消防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pdf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pdf
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4年12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重点内容已标好,请查收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