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安全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试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防雷安全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一)未将防雷安全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包括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员工的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风险分级管控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制度规定)的。(二)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未落实防雷安全责任制度和强制性标准的。(三)雷电防护装置未经设计审核或者设计审核不合格施工的;未经竣工验收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交付使用的。(五)未按国家有关标准采取雷电防护措施的;雷电防护装置失效的。(六)未执行雷电防护装置定期检测制度,或经检测不合格而未按规定整改的。(七)委托低于相应资质等级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对其进行定期检测的。
近日,中国气象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防雷安全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及《升放气球安全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旨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准确识别认定并及时消除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领域重大事故隐患。
《防雷安全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适用于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具体判定标准涵盖:未将防雷安全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未落实防雷安全责任制度和强制性标准,雷电防护装置未经设计审核或者设计审核不合格施工,未经竣工验收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交付使用,在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施工中弄虚作假,未按国家有关标准采取雷电防护措施,雷电防护装置失效,未执行雷电防护装置定期检测制度或经检测不合格而未按规定整改,委托低于相应资质等级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对其进行定期检测等。
气象部门内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
61个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收集(新增房屋市政工程、内河运输船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