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规范大理州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各环节的行为,全面提升我州建筑垃圾治理水平,有效防止环境污染,及时纠治建筑垃圾收运处置中的违法违规问题,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现将住建领域建筑垃圾监督投诉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违法违规运输: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未采取密闭措施,导致建筑垃圾沿途抛洒等行为。
(二)违规倾倒:随意倾倒、抛撒或者未按指定地点堆放建筑垃圾的行为。
(三)擅自处置:单位或个人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例如未经许可进行建筑垃圾的堆放、运输、填埋等。
(四)违规操作:建筑垃圾消纳场所未取得合法手续或超出核准范围接收、处理建筑垃圾等行为。
(五)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包括将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混装;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等。
二、监督举报电话
大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0872—2120484
大理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投诉举报电话:0872—2202770
大理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0872—2325816
大理海东开发管理委员会:0872—3159509、3159818
漾濞县投诉举报电话:0872—7524611
祥云县投诉举报电话:0872—3121551、3128110
宾川县投诉举报电话:0872—7140894
弥渡县投诉举报电话:0872—3071966
南涧县投诉举报电话:0872—8521105
巍山县投诉举报电话:0872—6350844
永平县投诉举报电话:0872—6520641
云龙县投诉举报电话:0872—5520758
洱源县投诉举报电话:0872—5121192
剑川县投诉举报电话:0872—4521209、4526956
鹤庆县投诉举报电话:0872—4133309、4122552
三、监督举报须知
(一)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就以上受理范围内的违规违法行为问题线索进行举报,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具体详细。举报人应如实提供姓名及联系方式,方便沟通反馈。
(二)举报人应对所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夸大或歪曲事实,不得捏造材料诬告他人。对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
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19日
来源: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