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大理州始终坚持“生态立州”战略,聚焦美丽大理建设,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稳步推进。截至目前,大理州累计出台和完成了160多项改革事项,实现了以改革破难题、开新局、促发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带来的“生态和发展红利”持续释放。
在坚定的改革步伐中,大理生态文明建设走出了科学、长远的发展之路,以高水平保护培育绿色生产力、支撑高质量发展,收获了丰硕成果——
洱海保护治理成效显著。洱海保护治理连续两次入选全国“督察整改看成效”优秀案例,西洱河四级坝国控断面实现脱劣并被列为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正面典型,洱海流域被列为全国第二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3年大理州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省级考核为优秀;2024年1—9月,州政府所在地大理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率为100%,稳居全省前列;48个国控、省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1.67%,无劣Ⅴ类水体断面,城市建成区无黑臭水体,出境国省控断面优良率100%;大理州入选国家第二批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
绿色转型成果显现。“苍洱名品”不断增加,大理市成功创建为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弥渡县跻身为全国优势特色蔬菜产业集群;大理市、祥云县成功创建为循环经济示范县和资源循环利用基地,祥云经济技术开发区成功申报为省级零碳工业园区;全州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桩实现“乡乡通”和重点旅游景区全覆盖。
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稳步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走在全省前列;全州已建成自然保护地52处(包括3处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2处水利风景区),漾濞槭成为向世界介绍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果的一个经典范例,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鸟界国宝”彩鹮和东方白鹳重现洱海栖息觅食。洱源县、南涧县成功创建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大理市获得云南省首个国际湿地城市提名;大理洱海、剑川剑湖升级为国家重要湿地。云龙天池保护区入选“全球生物多样性100+案例”。全州累计创建省级美丽河湖30件、州级美丽河湖120件,认定绿美河湖81件等。
重点攻坚
持续推进洱海保护精准治理
近年来,我州始终把洱海保护治理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和最具体、最现实的“国之大者”,洱海保护治理也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重点内容,第五次修订的《洱海保护管理条例》已于2023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同时不断健全完善洱海保护法规体系,严格落实分区管控要求。大力推进“三治一改善”,画好图、归好责、履好职,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争取实施了洱海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项目建设,推动洱海保护治理不断从“一湖之治”向“流域之治”和“生态之治”转变。通过设立“洱海保护日”,全民参与洱海保护的氛围日益浓厚。
制度护航
健全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
我州编制了大理生态州建设、“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洱海保护治理“十四五”等系列规划,制定了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生态文明建设及生态州创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等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事关全州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统筹协调、机构改革、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生态补偿、评价考核及责任追究等一大批改革事项落地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更加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规划引领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我州坚持国土空间规划引领,强化底线约束和空间管控,州、县(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全部获批,全州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基本构建。完成了全州“三区三线”划定,为重点区域保护、重大项目实施提供了科学的空间保障。全州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7976平方千米,占全州“三调”国土面积28.18%,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稳步推进。
强化治理
助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我州深入实施“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建立四级河湖长组织体系和两级督察体系,强化河湖保护治理。不断健全完善林长制,建立林长制五项基础体系,工作从“建制”到“建效”转化。统筹推进水生态保护横向补偿机制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生态环境治理向纵深拓展。
绿色转型
厚植高质量发展绿色底色
我州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引导减少化石能源消费,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聚焦硅光伏、新能源电池、绿色铝精深加工等重点产业全产业链,绿色产业体系建设成势见效。严格环境准入,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开展工业节能监察。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强化“三条红线”控制。推进洱海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应用。推进大理市国家“两山”基地创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
严格监管
坚决守住生态安全底线
我州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强化林业有害生物检疫管理、监测和预报,坚持用最严格制度和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以各级各类督察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不断加大对生态破坏问题的监督和查处力度。健全完善以环评制度为主体的源头预防体系,开展重大经济技术政策、生态环境政策的综合影响评估。
下一步,我州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州党委的决策部署,以更大的改革决心和更实的改革举措,找准着力点、抓牢关键点,坚决破除影响高水平保护、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为美丽中国建设作出大理贡献。
来源:大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