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发布大批人事任免,涉及两区一市两县

文摘   2024-11-17 20:57   陕西  
榆阳区

榆林市榆阳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

接受王新刚辞去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
榆林市榆阳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

任命:高正刚为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横山区

榆林市横山区人大常委会公告

〔2024〕18号

根据张合平同志因工作变动辞去榆林市横山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榆林市横山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张合平同志辞去榆林市横山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现予公告。

        

榆林市横山区人大常委会

          2024年11月14日



榆林市横山区人大常委会公告

〔2024〕19号

榆林市横山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任命殷树斌同志为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代理主任职务。

  

现予公告。

榆林市横山区人大常委会

2024年11月14日

神木市

神木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刘小波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神木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神木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焦艳霞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神木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神木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张朱祥辞去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神木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经神木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师瑜为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并报神木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神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职人员名单


(2024年11月13日神木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韩秀晋为神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二)
任命:
师瑜为神木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贺亚平神木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三)
任命:
徐海雄为神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毛兰芳为神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郭鹏为神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王萃为神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李靖为神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袁惠为神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阎丁毅神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定边县


11月15日,定边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人事任免通知。

县人社局:

定边县人民政府2024年11月14日决定,任命:

樊振兴同志为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主任。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县卫健局:

定边县人民政府2024年11月14日决定,任命:

何红飞同志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张歆熠同志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马文睿同志为县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怡明同志为县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白海鹏同志为县地方病防控中心主任。

秦翔锋同志为县地方病防控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俐霞同志为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孙哲同志为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马建鹏同志为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武志龙同志为县中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孙海云同志为县中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边正强同志为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高齐同志为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高瑞玲同志为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何红飞同志县人口发展与老龄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孙彦兵同志县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白海鹏同志县卫生监督所副所长职务。

贺伟同志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张鸿翔同志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丁航山同志县中医院副院长职务。

王希凌同志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县住建局:

定边县人民政府2024年11月14日决定,任命:

耿怀旭同志为县环卫园林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王勇同志为县城市创建工作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刘虎福同志县环卫园林所副所长职务。

杨忠同志县环卫园林所副所长职务。

谷涛同志县城市创建工作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县农业农村局:

定边县人民政府2024年11月14日决定,任命:

白芳玲同志为县扶贫开发信息监测中心主任。

刘强同志为县扶贫开发信息监测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县民政局:

定边县人民政府2024年11月14日决定,任命:

姜龙同志为县老龄健康服务中心主任。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县工贸局:

定边县人民政府2024年11月14日决定,任命:

胡小军同志为县工业服务中心主任。

免去:

姜龙同志县工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定边县人民政府2024年11月14日决定,免去:

白云飞同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县应急管理局:

定边县人民政府2024年11月14日决定:

郭磊同志不再主持县应急救援保障中心工作。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定边县人民政府2024年11月14日决定,任命:

李培鑫同志为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免去:

南元承同志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副队长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县林业局:

定边县人民政府2024年11月14日决定,免去:

陈文宏同志县林草工作站站长职务。

张树正同志县林草资源保护工作站站长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县公安局:

定边县人民政府2024年11月14日决定,免去:

王峰同志县原油稽查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陈玺同志安边森林派出所所长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县教体局:

定边县人民政府2024年11月14日决定,任命:

刘午亭同志为县招生考试中心主任。

文瑞同志为县招生考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高灏杰同志为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宇同志为县体育运动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艳宏同志为县学生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周毛平同志为县继续教育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郑国君同志为定边中学校长。

尹彦杰同志为定边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郭飞铎同志为定边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张永慧同志为定边第四中学校长。

白慧同志为县职业教育中心校长。

李晓荣同志为县职业教育中心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胡林同志为县职业教育中心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刘力同志为定边第三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龚慧同志主持县特殊教育学校工作。

免去:

张永慧同志定边中学副校长职务。

郭黎明同志县招生考试中心主任职务。

许怀峰同志县体育运动中心副主任职务。

段美夙同志县招生考试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根同志县继续教育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职务。

刘永红同志县继续教育中心副主任职务。

郝万鹏同志县继续教育中心副主任职务。

孙尚领同志县教学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付斌同志定边中学校长职务。

王志亮同志定边第四中学校长职务。

王智同志定边第四中学副校长职务。

惠永琪同志定边第四中学副校长职务。

付正满同志县职业教育中心常务副校长职务。

蔡源聪同志县职业教育中心副校长职务。

柳俊德同志定边第三中学校长职务。

高海清同志县特殊教育学校校长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定边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4日

绥德县



11月14日,绥德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会议决定:任命王华为绥德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决定王华代理检察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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