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确保社会安全稳定,11月12日,德兴司法所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会议,旨在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守法意识,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会上,乡司法所负责人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了《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再三强调社区矫正对象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明确告知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将面临严肃的法律后果。要求社区矫正对象要时刻牢记自己的特殊身份,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不得参与任何违法活动,如酒驾、赌博、吸毒、打架斗殴以及涉黑涉恶等。针对做好近期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闫斌从两个方面做了具体安排:一是关于社区矫正对象方面,再次详细解读了社区矫正的各项规定,要求社区矫正对象每天发送实时定位并报告活动情况,随时随身携带定位手机,保持通讯畅通,不得擅自关机或人机分离,确保能够随时接受监管。特别强调了请假外出的严格审批程序,要求社区矫正对象提前三天提交请假申请,经司法所审核批准后方可外出。二是关于司法所工作人员方面,要求工作人员严格履行每天不少于2次的信息化核查,实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定位信息和活动轨迹,要加大电话抽查频次,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进行核实处理,以防脱管漏管现象发生。会后,司法所工作人员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观看了《高强之外的任性》警示教育片,让社区矫正对象直观、深刻的认识到了多次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严重后果,教育他们珍惜社区矫正的机会,努力改造自己,积极融入社会,通过自己的努力创造美好的未来。通过此次检点暨警示教育会议,社区矫正对象纷纷表示深受教育和触动,对自己的身份和责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进一步明确了自己在社区矫正期间的行为规范和要求。他们表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规定,自觉接受监管,努力改造自己,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