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约定
1.本次拍租标的的租赁期限为五年。
2.标的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标的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指定账户交纳成交总价款(成交总价款为拍卖成交价×5)及成交总价款5%的拍卖佣金。同时到南阳市正公拍卖有限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
3.价款交清后,成交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租方办理移交,并依法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起止时间及双方责任权利等事宜。
4.标的以展示现状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实地现场查看标的物。成交一经确认,所发生的与成交标的有关的全部费用与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委托人与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费用及责任。
5.因房屋系原有门面及后面扩建部分改建为一体,为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租赁后必须对房屋进行维修、加固等措施,修缮费用有承租方自理。
6.合同期满或中途退租,其室内装修、墙壁装饰、门窗等归出租房所有。
7.因国家政策、政府行为及其它不可抗因素造成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经济损失。
8.违约责任:买受人应按规定交清价款,否则按成交总价款支付日万分之十的违约金,若在规定交款时间后五日内仍未交清价款,除支付违约金外,已交纳的竞拍保证金不予返还,其中标资格自行消失。
公司地址:南阳市独山大道中泰国际大厦10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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