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消防救援大队
持续加大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力度
重点排查整治
企业厂房
居民住宅楼门厅、疏散楼梯间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
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
以及电动自行车
“进楼入户”“违规充电”等行为
现公布近期4起电动自行车
违法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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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2024年11月12日,监督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杨某某在嘉善县魏塘街道庄港社区庄港小区4号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该行为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嘉善县消防救援大队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伍拾元的处罚。
案例二
2024年11月14日,监督执法人员检查发现郑某某在嘉善县西塘镇南苑西路293号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该行为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嘉善县消防救援大队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伍拾元的处罚。
案例三
2024年11月13日,监督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刘某某在嘉善县西塘镇邗上村南浜30号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该行为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四条二款的规定,嘉善县消防救援大队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伍拾元的处罚。
案例四
2024年11月14日,监督执法人员检查发现陈某某在嘉善县姚庄镇益群路56号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该行为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嘉善县消防救援大队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伍拾元的处罚。
对于电动自行车起火情况
该如何防范与自救?
一起来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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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一电动自行车起火,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第一时间切断电闸,防止触电、漏电事故发生;
2.使用ABC干粉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进行灭火,在附近没有灭火器的情况下,也可以使用干沙子泼洒在起火点进行灭火;
3.要及时拨打119报警电话寻求救援。
使用电动自行车
这些安全措施请遵守
编 辑 | 戴黎杰
责 审 | 丁珩、顾燕
终 审 | 王培澄
来 源 | 县消防救援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等
视频制作:县传媒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