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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我爱儿子,但讨厌当妈妈。”
墨尔本还有一位母亲,也经历了家人精神障碍的难关。
她在多次向当局求助无果后,被自己十几岁的儿子侵犯并杀害。
据《先驱太阳报》报道,警方怀疑这名17岁男孩在谋杀过程中侵犯了他的母亲,并试图将其伪装成浴缸溺水意外。
该少年有着严重的暴力和侵犯史,
在这位母亲被残忍杀害前几天,他因无证驾驶三次撞车后再次被保释出狱,这让她感到绝望。
这位母亲曾联系多个社会福利机构,恳求收留她的儿子,但却未得到回应。
(图片来源:《先驱太阳报》)
在她去世前三天,她曾写信给维州一家儿童福利机构,希望放弃对儿子的监护权。
“他很冲动,有不当的X行为,且这些问题每日愈加严重,”她在信中写道。
尸检显示,这位母亲死于颈部压迫,她赤裸的身体上有瘀伤,显示是“防御型伤害”。
(图片来源:《先驱太阳报》)
州法官John Cain对她的死进行了调查,发现此前她多次曝光儿子的家庭暴力行为,并在她被杀前几周的频率有所增加。
然而,Cain法官发现,没有任何支持服务机构认可她面临的风险,或在家庭暴力风险评估、安全计划或转介方面协助她。
在她去世的前一周,她的儿子在被保释后“打了她的脸一巴掌”,并威胁要杀了她。
(图片来源:《先驱太阳报》)
除了身体暴力,该少年在浴室中偷窥母亲。
他在拨打000电话时说“我妈妈在浴缸里死了”,但在审讯时否认与母亲有任何不当X行为或杀害她。
该少年被控QJ和谋杀,但后来被认为精神上无法出庭受审,被判处20年名义期的监护监督令。
嫌犯如果患有精神疾病,将成为一条强有力的辩护理由,或因此脱罪,或得到轻判。
但其实,有精神疾病和有罪并不冲突。
在澳洲,被告人提出精神病辩护后,可能的4种判决结果:
1、“无罪”,即无论被告人精神状态如何,其行为都不符合犯罪构成要件;
2、“有罪”,即被告人精神病辩护不成功;
3、“因精神病而判无罪”,即被告人虽然有罪,但是因其在犯罪时患有精神疾病或缺陷而不负刑事责任;
4、“有罪但患有精神病”,即被告人虽然在犯罪时患有精神疾病或缺陷,但仍判其有罪。
最重要的一点是,即使法庭判决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该被告也需要接受强制医疗听证,
继续判决是否因其精神疾病或具人身危险性而被监禁。
或许有人企图装作患病来脱罪,但目前已有一整套心理测试,专门对付诈病者。
即使逃脱刑法,也不会完全自由,很多人会被强制治疗,装病就需要装一辈子,
因为已经有伤人杀人的行为,需要隔离治疗,或者是很长的时间强制和精神病人共同生活,其实和终身监禁没有区别。
此外,患者还需要被强制长期服药。
澳洲已有多例此类案件。
及时关注自己及他人的心理健康,
勿让伤害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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