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 化 监 督
公 正 司 法
江山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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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检察院给我重新开始的机会,我可能就无法体验丰富多彩的大学生活了......”已经是一名大一新生的小帆一脸开朗,不复从前的迷茫颓丧,附条件不起诉后的半年考察期使他焕然新生,从迷途中重新找回人生的方向。
一年前,小帆步入高三,学业的压力及监护人的缺位让他对自己的未来陷入迷茫,在朋友的撺掇下一同实施了拉车门盗窃,并因此被公安机关移送至江山市人民检察院。
江山市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的检察官在受理案件后,了解到此时的小帆正处在人生的重要节点上,此次处理结果可能会影响这个少年的未来。而小帆本人也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悔不当初。经过再三思量,反复沟通,承办检察官决定对其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并与小帆及其监护人共同签署“三书”,进行为期半年的监督考察。
「三书制度」
“三书”代表着《告诫书》《承诺书》与《提醒书》,是江山市人民检察院秉持“教育、感化、挽救”的理念,创新适用的未成年人检察惩教机制,其目的在于加强对不起诉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确保不起诉处理的后续成效,助力未成年人矫治后更好回归社会。
一份《告诫书》,告诫被不起诉人要谨记教训、真诚悔过,珍惜机会、谨防再犯;
一份《提醒书》,督促被不起诉人学法守法,谨慎交友,自立自强,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一份《承诺书》,让被不起诉人的监护人认识到,比“养育”更重要的是“教育”。
在考察期间,检察官通过实地走访、电话回访等与小帆家庭、学校、社区保持常态联系,关注他的心理状态和学习生活情况,并在高考结束后安排小帆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为公益事业贡献一份青春力量。
截至目前,与江山市人民检察院签署“三书”的被不起诉人,无一人再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其中,包括小帆在内,有4人考上大学并顺利入学,超半数家庭监护、亲子关系得到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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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徐伊琳
编辑:刘梦婕
初审:徐 倩
复审:曾祎玲
终审:毛小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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