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距票面乘车站开车前48小时以上改签时,或开车前不足48小时改签票面乘车日期及以前的列车时,以及开车后在当日24时之前改签当日其他列车时,均不收取改签费。
2.开车前24小时以上、不足48小时,改签票面乘车日期之后的列车时,按改签前后低票价车票票面价格的5%计。
3.开车前不足24小时,改签票面乘车日期之后的列车时,按改签前后低票价车票票面价格的15%计。
4.开车后在当日24时之前,改签次日及以后列车时,按改签前后低票价车票票面价格的40%计。
5.上述计算的尾数以5角为单位,尾数小于2.5角的舍去、2.5角(含)以上且小于7.5角的计为5角、7.5角(含)以上的进为1元。
该新规自2024年1月15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