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对我区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情况开展调研

文摘   2024-07-11 20:00   广东  
为进一步提升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水平,维护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7月10日,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蔡巧贤带领调研组对我区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情况开展调研。区民宗局相关领导陪同调研。

调研组前往叩齿古寺、孝禅寺、松林古寺就我区基层宗教治理,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管理、内部管理制度制订、宗教“四进”活动等情况进行实地调研。
随后,调研组在松林古寺佛教文化中心召开座谈会,听取区民宗局关于我区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和各镇街分管领导、参会代表的意见建议。

代表们敢于直面问题不足,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围绕调研所见所闻,发表看法、提出意见。大家认为,区政府和区民宗局能够根据我区实际和相关法律要求,结合自身职能,在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大家在座谈交流中,也反映了一些存在问题,如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教育力度不够,场所规范化管理水平不高,基层宗教治理存在短板等,期望相关职能部门加倍努力,推动我区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迈上新台阶。

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作,需要多方共同努力。蔡巧贤认为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要做到:一是要充分认识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性。宗教活动场所作为广大信教群众进行宗教活动的重要场所,其规范化管理是维护宗教活动秩序、保护宗教界合法权益的基础,是弘扬宗教正能量、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关键。通过规范管理可以有效防范和抵御非法宗教活动,确保宗教领域的和谐和社会的安全稳定。二是要摸清底数,加强监督管理。区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要以此次区佛协换届为契机,层层压实责任,认真开展调查摸底,摸清我区宗教活动场所数量、类别、宗教教职人员数量等相关信息,建立台账,分类管理。要开展学习、宣传、培训活动,增强宗教工作人员依法治理民族宗教事务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不断提升宗教界人士的政治意识、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三是要加强基层宗教治理。要按照《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运用信息化平台,加强教职人员管理,做好场所常住人员身份把关、审核及档案管理工作。要落实《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加强宗教界内部管理,完善宗教事务法治化管理机制,健全和规范财务、场所安全、活动报备等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织牢织密宗教领域安全防线;要坚持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浸润宗教,开展宗教“四进”活动,促进宗教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融合,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编审:谢丽丽
编辑:林希
撰文:王元熙
摄影:王元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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