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
接受陈乔和、翁泓2位同志辞去湘桥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任命:
詹子升同志为湘桥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专职副主任;
陈珣烁同志为湘桥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专职副主任;
陈有瀚同志为湘桥区人大常委会太平街道工作委员会专职主任;
王元熙同志为湘桥区人大常委会凤新街道工作委员会专职副主任。
决定任命:
翁泓同志为湘桥区司法局局长;
王丽敏同志为湘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任命:
杨钰婷同志为湘桥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陈乔和同志的湘桥区人大常委会太平街道工作委员会专职主任职务;
陈珣烁同志的湘桥区人大常委会凤新街道工作委员会专职副主任职务。
决定免去:
杜煜燊同志的湘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丽敏同志的湘桥区司法局局长职务;
陈咏同志的湘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
郑素君同志的湘桥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编审:谢丽丽
编辑:辜钘浩
撰文:辜钘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