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收入!12月31日前必须办

民生   2024-12-01 21:30   天津  


下载并打开个税App,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模块



温馨提示

纳税人应当于每年12月1日-12月31日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婴幼儿照护七项。

纳税人可下载并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行修改、确认。


来源: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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