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量经济时代,流量就是一种生意。流量主导了社会舆论,谁拥有舆论权便拥有了绝对的商业话语权。
专家建议: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对舆论平台参与商业行为的管理。
就现阶段复杂的商业竞争环境,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对舆论平台参与商业行为的管理,以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首先,舆论平台特别是具有舆论垄断的平台应该禁止直接参与商业行为,比如同一家公司拥有舆论平台和直播卖货平台,这种“左手制定舆论推荐机制”“右手利用舆论引导直播卖货”,这种公司的这种行为是否涉及到了垄断经营?
这是值得相关部门注意的!
舆论垄断和流量垄断属不属于垄断的一种全新形式?
其次,舆论平台在商业行为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它们不仅传播信息,还直接影响消费者的购买决策。
最近某直播平台多次出现顶流网红直播卖货的产品问题,这属不属于平台管理失责,平台应该不应该承担相关联的责任,平台在网红直播卖货过程中是否获得了相关利益?
舆论平台的商业行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确保公平竞争和市场秩序,是否存在平台人为操纵商业的行为?
再次,具有垄断性质的舆论平台是否需要全民化的监督?舆论能影响社会价值观等诸多问题。
舆论、认知、社会价值观,这是当下最重要的,舆论为谁服务?舆论平台是否承担起了社会责任?是否大量在存在低俗等自媒体乱现象?
“舆论获利”现象越发严重
一方面是个别顶流网红利用个人影响力制造饭圈文化和滋生水军,如近年来出现的所谓丈母娘群体和银河护卫队,结伙营私。
另一方面也是舆论平台利用平台的舆论和流量优势参与直播卖货,获得巨额的商业利益,这其实是不利于商业公平竞争原则的。
只有打破舆论垄断和流量垄断,才能获得互联网的公平竞争。
舆论社交平台就主打舆论,公司不得直播参于直播卖货等商业竞争行为;同样,直播卖货平台就主打商业,不得盲目扩大自身的舆论平台效应。如果两者合在一起,那就出现一家独大,舆论获利严重影响了商业链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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