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电局使用指南⑨丨如何使用新电局签订三方协议?

政务   其他   2024-11-19 17:47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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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助大家更全面了解和使用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以下简称“新电局”),提升纳税人缴费人办税体验,我们特别制作了“新电局使用指南”系列短视频,让大家足不出户享受多元化办税服务。

今天来学习

如何使用新电局签订三方协议?



您好,我公司想要通过三方协议缴款,需要签订一个三方协议,请问如何在新电局操作呢?


您好,您公司在办理存款账户账号报告时可以直接跳转签订三方协议(具体操作步骤可以点击新电局使用指南⑧丨如何使用新电局办理存款账户账号报告?》查看),此外,您还可通过以下步骤办理三方协议签订业务。



操作指引



一、身份登录

请通过“企业业务”入口登录新电局(点击《新电局使用指南①丨首次使用新电局如何进行注册登录?》查看注册登录操作指南)


二、操作流程

1.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三方协议签订】进入功能菜单,或者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查找相关功能。


2.首次签订或需要新增三方协议的,点击【新增】。


3.选择“行政区划”、“银行行别”、“开户银行”,录入“缴款账号”等信息。(注意:输入银行信息时可以选择使用外省市的银行账户签订三方协议。)

若您无法选择对应的开户银行,请点击页面右侧“征纳互动”悬浮图标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开户银行的名称等信息报后台维护。


4.选择开户银行后,系统会自动带出“开户行行号”和“清算行行号”。
情形一:线上直接签订三方协议
若您所选择的银行已开通直签业务,信息填写完成后可直接提交验证,无需再到银行网点签订纸质三方协议。勾选“我已阅知《委托划转税款协议书》详细内容。”,点击【提交验证】即可完成签订。

情形二:线上签订三方协议后到银行办理验证服务

若您选择的银行未开通直签业务,系统弹出提示框:“您选择的银行未开通直签业务,您可打印纸质三方协议到开户银行办理相关业务。”,点击【确定】,继续填写银行相关信息,填写完成后,勾选“我已阅知《委托划转税款协议书》详细内容。”,点击【保存】。

保存成功后,点击【委托划转税款协议书】,对协议书进行下载和打印,并持纸质协议书到银行办理三方协议验证服务。

线下办理完成后,您需要再次进入【三方协议签订】,点击【提交验证】,验证通过后,三方协议才能正常使用。


5.若您已签订成功的三方协议对应的存款账户还未进行存款账户账号报告的,您可在“验证通过”界面点击【确认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进行确认,确认后系统会根据签订的协议信息自动同步到《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注意:如未按要求报送存款账户账号报告的,税务机关会进行违法违章处理,同时该行为也会影响纳税信用评价。


6.此外,在“三方协议签订”功能界面,您还可以对已维护的三方协议进行修改、终止、作废等操作。

6.1修改三方协议

若协议状态为“验证失败”,点击【修改】,您可修改开户银行、缴款账号等信息;

若协议状态为“验证通过”,点击【修改】,您只能修改批扣标志。如需修改其他信息,请先终止当前协议再重新填写信息进行签订。

6.2终止三方协议

点击【终止】,系统弹出提示框:“终止委托划转税款协议后,系统将不再通过该账户扣缴税费。”,点击【确认】即可。

①只能终止状态为“验证通过”的协议;

②终止成功后该协议将无法继续使用,如还需使用三方协议进行税费款缴纳的,请重新签订三方协议。

6.3作废三方协议

点击【作废】,系统弹出提示框:“作废后,您可重新发起签订三方协议。”,点击【确认】即可。


只能作废状态为“验证失败”或“未验证”的协议。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化学工业区税务局
审核|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信息中心
编辑设计 | 武汉税务



往期回顾

新电局使用指南①丨首次使用新电局如何进行注册登录?

新电局使用指南②丨如何使用新电局办理新户登记?

新电局使用指南③丨新电局常用功能介绍

新电局使用指南④丨如何使用新电局添加办税人员、开票员?

新电局使用指南⑤丨如何使用新电局办理涉税市场主体信息变更?

新电局使用指南⑥丨如何使用新电局办理跨区税源登记?

新电局使用指南⑦丨如何使用新电局解除相关人员关联关系?

新电局使用指南⑧丨如何使用新电局办理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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