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批准《南宁市特种行业治安管理规定》(简称《规定》),值得关注的是,《规定》首次将按摩服务业列入南宁市特种行业治安管理范围,要求凌晨2时至8时入场者须实名登记。
按摩服务业
首次列入特种行业治安管理
(一)旅馆业;
(二)公章刻制业;
(三)典当业;
(四)印刷业;
(五)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
(六)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
(七)开锁业;
(八)寄卖业;
(九)二手机动车交易业;
(十)机动车维修业;
(十一)按摩服务业;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特种行业。
加强对按摩服务业的治安管理
违者进行罚款
《规定》提出,按摩服务业的经营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是包厢、包间内不得设置阻碍展现室内整体环境的屏风、隔扇、板壁等隔断,除卫生间外不得设立任何形式的房中房;
二是包厢、包间的门窗,应当使用或者部分使用透明材质,确保能够由外而内观察按摩区域整体情况;
三是在营业状态下不得关闭照明灯;
四是包厢、包间门不得安装阻碍执法人员检查的装置;
五是不得设置用于逃避、阻碍日常检查的暗道等设施。
为保障法规的有效实施,《规定》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规定。
来源丨广西法治日报、南宁日报、广西头条NEWS
编辑丨区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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