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10月19日晚间,有人在江苏无锡江阴市一交叉路口进行贩卖婴儿的交易。
中介与买家交接婴儿。图源红星新闻
中介与卖家清算费用。图源红星新闻
10月19日,中介苏某某称,自己将与来自福建的买家在无锡交易一名男婴。他提供的出生证明显示,这名男婴出生于10月6日,出生证明显示医疗机构为江阴市某医院。
中介苏某某。图源红星新闻
在此之前,这场交易的中介苏某某称自己又卖出两个孩子,让“有意购买孩子”的记者赶紧决定要不要:“已经生出来的(婴幼儿),你要抱,都无所谓,过来抱就可以。”
打拐志愿者上官正义称,对于中介苏某某参与的贩婴情况,他已卧底两个多月,在网络平台发现其行踪。在交易现场完成取证后,上官正义和记者一起向公安机关报了警。
20日中午,记者从无锡市权威渠道获悉,无锡警方目前已接到就此事的报警,并已介入调查。目前已抓获部分涉及此事的人员。
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均构成拐卖儿童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犯罪分子将根据不同的犯罪情节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对于拐卖儿童的行为,可依法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若犯罪分子系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或拐卖三人以上儿童,或有其他严重情节,例如奸淫被拐卖儿童、强迫儿童卖淫、使用暴力或麻醉手段绑架儿童、偷盗婴幼儿、导致儿童或其亲属重伤或死亡,或将儿童卖往境外,刑罚将加重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分子,如造成多起儿童被拐卖且后果极其严重的情况,最高可依法判处死刑,并处没收全部财产。
来源丨红星新闻微信公众号、极目新闻微信公众号、法治日报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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