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帮你 | 抚养权,想变更就能变更吗?

政务   2024-12-25 17:15   江西  

身边的公共法律服务

第18期

公共法律服务是由司法行政机关统筹提供的,旨在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所必需的法律服务,服务内容包括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律师公证服务等。目前,我县已构建城乡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打造了“半小时法律服务圈”。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每个工作日均安排律师值班,为群众免费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接下来,我们将持续为您讲述身边的公共法律服务故事。


抚养权,想变更就能变更吗?

案情简介

近日,曾某来到县法律援助中心咨询:“离婚后子女抚养权,我想变更就能变更吗?”经工作人员询问得知:曾某(女方)与何某(男方)于2018年因感情不和登记离婚,约定婚生女儿由何某抚养。2021年何某外出务工,无暇照顾女儿,就约定暂由曾某代为抚养。后来何某工作繁忙,女儿长期随曾某居住生活,故曾某想变更女儿抚养权归自己所有。

值班律师耐心为其解答,告知其在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上,不仅要考虑父母对子女的感情,还要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条件及子女意愿。现何某因工作原因无暇抚养女儿,且女儿也一直随母亲生活,女儿已满8周岁,有意愿表明跟随母亲共同生活。可以更有利于女儿的健康成长为由,与何某协商变更抚养权。协商不成再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条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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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五条 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供稿: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编辑:张   莹

校对:陈远华

审核:张蒲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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