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共有40枚地标产品,“云霄枇杷”“竹塔泥蚶”“下河杨桃”等产品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品牌价值。1月24日,云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工作人员开展节前市场巡查,向各类地标产品经营户发放《提醒书》,提醒经营者守法经营,切实保护好全县40枚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产品的“金字”招牌不受侵权和损害。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工作人员先后来到云霄枇杷(水果)批发市场、红树林水产品批发店、各大水果经营商户等处进行市场巡查。每到一处,执法工作人员都向各类经营主体商户告知必须依法依规合法使用国家地理标志商标和地标专用认证标志,并现场分发《提醒书》。
此次,重点巡查云霄县市场各类经营主体商户是否有在未申请授权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使用云霄县40枚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地标专用认证标志的违法经营行为,坚决杜绝、禁止云霄县各地标产品经营户利用外地相关产品假冒云霄地理标志产品,损害我县地理标志产品品牌的品质及美誉度。
据统计,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45人次,检查地标产品主体经营商户79家,巡查中未发现经营主体商户有侵权或损害地理标志产品品牌及经营假冒伪劣地标产品等违法经营行为。此次巡查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全县经营主体商户的文明守法经营意识,有效杜绝了侵害行为的发生,为云霄县积极创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提供坚实的市场监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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