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廉洁征兵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兵机关和应征青年及家长的共同期盼,是从源头上纯洁巩固部队、增强部队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保证。为深入贯彻落实征兵工作纪律"十个严禁",防止和纠治不正之风,努力在全县营造人人参与廉洁征兵的良好氛围,特倡议如下:
一、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做好表率。军地各级领导干部要积极响应廉洁征兵号召,带头落实廉洁征兵各项规定,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严以律己,以身作则,做到不插手、不暗示、不施压、不递条、不内定、不许愿,争当廉洁征兵模范。
二、工作人员要严以律己,自觉遵规守纪。各级征兵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端正工作态度,规范个人言行,自觉做到不擅自放宽征集条件、降低征集标准,将不合格青年征入部队;不随意增加征集条件、抬高征集标准,阻挠合格青年入伍;不以任何形式索要贿赂、收受钱物、吃请请吃;不为应征青年说情打招呼;不以任何名义向应征青年和家长收取费用;不违法插手干预征兵工作,主动公示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三、青年和家长要积极配合,做到廉洁应征。要积极配合兵役机关工作,自觉遵守廉洁征兵各项规定,公平公正参加征集活动,自觉做到“六不”,即不“托关系”“找门路”,为自己或孩子当兵说情打招呼;不给征兵工作人员送钱送物,搞吃请请吃和其他违规违纪活动;不虚报应征信息,出具不实证明材料;不隐瞒影响参军的病史、身体疾患和违纪违法行为;不接受征接兵单位单方家访或约见、私自为征接兵人员提供方便;不因未达目的而散布谣言、诬陷他人,遇有问题通过正常渠道反映。
广大应征青年和家长、参与征兵工作的同志们,让我们本着对国防和军队建设负责、对自己和家庭负责的态度,携起手来坚决守住廉洁底线,共同营造征兵良好环境!
为切实维护广大应征青年的合法权益,增强征兵工作透明度,现将县、乡两级廉洁征兵监督员和省、市、县三级廉洁征兵监督举报电话、邮箱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对征兵工作进行监督。
征兵工作纪律
“十个严禁”
一、严禁利用征兵工作以权谋私、索贿受贿、吃拿卡要;
二、严禁擅自截留、挪用、私分或调整征集任务;
三、严禁擅自放宽或增加征集条件、降低或抬高征集标准;
四、严禁违规插手干预征兵事务或为应征青年入伍打招呼说情;
五、严禁单独走访、约见应征青年或家长及请托人;
六、严禁向应征青年或家长收取费用;
七、严禁填报虚假信息、出具不实证明材料;
八、严禁未经征兵办公室集体研究私自定兵;
九、严禁借征兵之机搭载商业广告、参加商业活动、搞不正当军地交往;
十、严禁私自接受媒体采访或违规发布、传播涉征兵信息。
特别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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