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书记史根治主持会议并讲话。市领导杨小菁、张庆一、王志宏、刘保新、王自合、李海峰、王如厂、汤超、白明星、黄河等参加集体学习。
会上,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进行了集体学习。史根治、张庆一、王宏伟、马浩、周志刚、赵艺林、武胜伟作交流发言,其他成员作书面发言。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新境界,为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要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深刻把握这一重要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在深学细悟中树牢法治信仰、提升法治素养、强化法治担当,始终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要坚定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面依法治市实践,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许昌。要把引领发展、解决问题、体现特色贯穿地方立法工作始终,不断增强立法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更好地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要持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活动监督,坚决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要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大力推进全民守法,组织开展好“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着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使尊法守法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党领导法治建设的体制机制和工作制度,推动法治许昌建设各环节整体联动、各方面有效协同。市级领导同志要发挥好示范作用,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带动各级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全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许昌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来源:许昌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