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某经营着一家特色水产品公司,为提高销量与鲍某合作,将自家产品挂在鲍某的网店进行销售。2022年11月,鲍某因资金链断裂遂决定将网店转让给彭某,彭某考虑到该网店信誉好、评分高,具有一定商业价值,便答应用网店折抵鲍某拖欠的货款。彭某与鲍某达成口头协议后,鲍某配合彭某修改了网店所绑定的手机号和登录密码,但未在购物平台上进行店铺主体变更。
2023年1月,鲍某利用平台漏洞重新登录进入店铺,将彭某经营期间的经营款项全部提现。同年2月,彭某报案至仙桃市公安局,市公安局以涉嫌盗窃罪对鲍某立案侦查。
案件移送仙桃市检察院后,检察官经审查发现,公安机关对被害企业的损失没有准确统计,仅凭鲍某提现用的一张银行卡的流水为依据认定被害企业的损失,这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
鲍某是否还绑定了其他银行卡用于提取货款?带着疑问,承办检察官列出了详细的补充侦查提纲,引导侦查人员继续侦查,补充相关证据。公安机关经调取该网店后台数据发现,鲍某实际上绑定了两张银行卡用于提现。市检察院据此依法追加了鲍某的犯罪金额,共计15万余元。
根据公安机关最初认定的犯罪金额,鲍某赔偿了被害企业的损失,随着新证据的收集,被害企业的损失才全部浮出水面,承办检察官为最大限度追赃挽损,多次联系鲍某的辩护律师和家属,并做好释法说理工作,最终促成鲍某家属将追加的犯罪金额退还给被害企业。
案件办理后,承办检察官回访该公司,详细听取了企业在经营发展中的法律需求,现场解答了网店在经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并发放企业经营风险提示函。
“感谢检察官的帮助,不仅帮我追回了损失,在提高我们企业的法律风险防控能力上也帮了大忙!”企业负责人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