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飞线”乱象,环创中队开出区域首张罚单

科技   2024-08-19 15:33   浙江  

近日,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环杭州湾创新中心中队(以下简称环创中队)在文华北路及周边城市人行道开展“飞线充电”专项整治行动,开出区域内首张“在城市道路上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的罚单


当日,执法队员巡查至新月路,发现某沿街店铺门外人行道上停放有一辆电动三轮车正在“飞线充电”。现场有一个插线板从该店铺内拉至电动三轮车座位上,经调查,该店店员陈某承认其为了贪图方便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陈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执法队员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对其作出了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飞线充电”是指,在城市道路上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的危险行为。一方面,通过私拉电线将室内使用的插线板放置在室外,容易出现插线板老化、漏电、绊倒行人等问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另一方面,电线折损后,电阻值明显增大,延长充电所需时间的同时,还会导致线路发热,从而引发火灾。而此时,正是连日温度持续超过40度的高温季节,电线及插线板暴露在炎炎烈日下,极易发生安全事故。

为引导市民规范充电,提高消防安全意识,今年以来,环创中队通过日常走访,针对辖区沿街店铺、商务楼宇物业的重点区域和人群,结合入户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市民广泛宣传“飞线充电”的危害性,大部分市民引起了高度重视,但仍有人心存“侥幸”。通过此次开展的“飞线充电”专项整治行动发现并劝告“飞线充电”10起,其中行政处罚1起,环创中队再次对辖区市民提了个醒,切莫图一时方便让自己的爱车成为“导火索”。今后,环创中队在提高检查频次提升宣传力度的基础上,将严查严治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行为,切实提升执法威慑力,为市民营造安全、有序、和谐的生活工作环境。

《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禁止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影响消防通道畅通的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充电。

《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影响消防通道畅通的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者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充电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来源|综合科

编辑|孙愉怡

审核|费益挺 沈凌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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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杭州湾创新中心
环杭州湾创新中心位于慈溪中心城区东北部,主要包括文化商务区、科教园区、明月湖板块、万亩畈板块,新并入老经济开发区部分区块及前湾金融港区块,规划建设面积17.4平方公里,目前实际面积为15.9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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