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这里是海曙区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请问有什么问题?
我的一个朋友两年多以前问我借钱,没有写借条,期间我一直有催讨过,对方也经常再借钱、还钱,但是每次就只还一点点。最近发现联系不上他了,想问下,没有借条能不能起诉?
您是怎么借给对方的呢?借款时有没有约定过还款时间呢?
是通过微信转账。当时说就借几个月
您知道对方的微信是否是实名认证的呢?
实名的,他在微信里把他的身份证发给过我,微信转账时要填姓名的,是他的名字。
还有没有其他他向您借款的证据呢?
前段时间我觉得有风险了,就跟我另一位朋友一起去他老家找他,拍了个当时聊天的视频。
好的,根据您的陈述,首先,案件的诉讼时效还没有过,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其次,您可以将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催讨视频作为证据诉至您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十四条
电子数据包括下列信息、电子文件:
(一)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
(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
(三)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
(四)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
(五)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
来源|法治宁波
编辑|徐蓉
审核|马玲玲 沈凌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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