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一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因涉嫌不执行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措施,一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因涉嫌违反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管理制度,被生态环境部门依法立案调查。今年10月25日,德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人员对位于绵竹市紫岩街道天齐村10组的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厂区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厂区西侧墙根处残留有暗红色漆料及一个沾染有暗红色漆料的彩条布,厂区中部的露天位置摆放有一套喷漆设施及调剂好的黑色漆料,其旁码垛了一排表面已喷涂为黑色的瓦片。经调查,该公司厂区遗留的暗红漆料系9月露天喷漆的残留物,厂区中部的黑色瓦片是检查时露天喷涂的半成品,且喷涂期间未采取任何喷涂废气收集和处理措施。该公司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等规定。10月26日,德阳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该公司涉嫌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12月1日18时,我市启动今年冬季首轮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预警期间,12月4日晚,生态环境部门激光雷达走航车在走航巡查中发现,德阳某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疑似正在进行焊接作业。当日22时,德阳市旌阳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人员赶赴现场核查,发现该公司生产车间内正在进行焊接作业。该公司未按照《德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的规定,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期间执行Ⅲ级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其行为涉嫌违反《德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执行市人民政府发布的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等相关规定,德阳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该公司涉嫌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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