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近年来,该厅围绕科技重大专项计划资金、科技重点研发计划资金、基础研究计划资金和创新生态服务支撑专项资金等四方面,出台一系列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旨在进一步提高财政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和配置效率,充分激发科研创新创造活力,助推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
科技重大专项计划资金方面
联合省科技厅出台《山西省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科技重大专项资金遵循“聚焦战略重点、集中财力保障、强化财政引导和突出绩效示范”的原则,对市场机制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基础性和公益性研究、竞争前共性技术等科技创新活动以及重大技术装备或产品进入市场的产业化前期工作予以支持。
科技重点研发计划资金方面
联合省科技厅出台《山西省科技重点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明确科技重点研发资金聚焦解决市场机制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公共科技活动,充分赋予项目承担单位科研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自主权,注重成果转化运用,加强分类绩效评价和结果运用。
基础研究计划资金方面
联合省科技厅出台《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基础研究计划资金遵循“分类管理、目标导向、放管结合、绩效牵引”的原则,充分赋予项目承担单位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管理自主权,逐步扩大经费包干制试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创新生态服务支撑专项资金方面
联合省科技厅出台《山西省创新生态服务支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专项资金采取事前资助、事后补助、奖励补助相结合的方式,支持按照一流创新生态建设需求重点开展的科技创新活动。
来 源 | 山西经济日报 山西省人民政府
编 审 | 陈海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