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房贷利率调整新机制明日起将正式实施,六大银行已率先行动。
1 个月前,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的要求,如今即将落地。10 月 31 日,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这六大商业银行发布公告,自 11 月 1 日起,陆续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行新的定价机制。
对于以浮动利率(即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 加减点报价)的存量个人房贷,若其利率加点值高于全国新发放个人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 30 个基点,借款人可向银行申请调整房贷利率 LPR 加点值,调整后的加点为全国新发放个人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加 30 个基点。全国新发放个人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由人民银行最新发布的全国新发放个人房贷加权平均利率减去对应季度五年期以上 LPR 均值得出。若所在地区有个人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则最终加点值不能低于所在城市房贷利率加点政策下限。
此前,不少贷款人认为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统一为 1 年,无法及时反映市场供需变化,易造成新老房贷利差过大等情况。此次六大银行公告明确取消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最短为 1 年的限制。贷款人可随时向银行提出将重定价周期调整为 3 个月或 6 个月,也可保持为 1 年。需注意的是,在整个还款周期里,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只能调整一次。若贷款人认为未来贷款利率将下行,将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调整为 3 个月,可能更早享受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 下调带来的优惠;若认为未来贷款利率将上涨,将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保持为 1 年,房贷利率跟随 LPR 上涨可能会更晚一些。
早在 9 月底,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称,为更好体现市场供求变化,维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将从 11 月 1 日起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完善重点一是当浮动利率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与全国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偏离达到一定幅度时,借款人可与银行协商变更房贷利率在 LPR 基础上的加点幅度;二是取消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最短为 1 年的限制。
除六大商业银行外,其他商业银行近期也将陆续发布公告,明确新的个人房贷利率定价机制。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行新的定价机制后,人民银行将不再统一调整存量房贷利率。此前,各家银行已对存量房贷利率进行了批量下调。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等银行表示,截至 10 月 25 日上午 7 点 30 分,包括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浙商银行等多家银行的客户已能从手机银行查到调整后的房贷利率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 - 30BP。
此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能实际节省的金额因个人贷款情况而异。以下是一些案例:
上海居民曾先生:其二套房贷利率从 4.45% 下降至 3.8%,每月节省贷款利息 3000 多元,每年可节省 3.6 万元左右。
广东深圳居民吴女士:2021 年 8 月申请的二手房贷款,调整前月供超 1.3 万元,调整后贷款执行利率降为 LPR - 30 基点,下降了 90 基点,月供较调整前减少 1200 多元,每年可少还约 1.5 万元。
江苏扬州居民王先生:2021 年购买二套房时利率上浮 80 基点,每月两套房贷总还款 2 万多元。调整后房贷利率从 4.65% 下降到 3.55%,每月可少还 1800 多元,每年可节省 2 万多家开支。
云南昆明居民赵先生:2020 年购置房产,房贷利率为 LPR + 50 基点,每月还款金额为 8000 多元。此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后,利率降为 LPR - 20 基点,下降了 70 基点。经计算,每月还款金额减少了近 1000 元,每年可节省利息支出约 1.2 万元。
四川成都居民李女士:原来的利率是 LPR + 70 基点,重定价日为每年 1 月 1 日,本次调整利率从 4.9% 降为 3.9%,月供减少 600 元左右。如果 LPR 不变,明年 1 月 1 日起房贷利率将会变成 3.3%,到时月供将共计减少约 1000 元。
总体而言,此次存量房贷批量调整后,预计存量房贷利率平均下降 0.5 个百分点左右,总体上平均每年将能节省利息支出约 1.5 亿元,惠及 5000 万户家庭、1.5 亿居民。不过具体到个人能省多少钱,还需根据自己的贷款金额、贷款年限、原利率、重定价日等具体情况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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