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公告】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政务   2024-12-04 17:30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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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悬 赏 公 告

(2024)苏0703执165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华与被执行人李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李艳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张华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李艳,女,1987年7月16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703198707160541,住连云港市连云区海光路99号18幢602室。

执行标的额:143660元及逾期利息

悬赏期限:2024年12月4日至2025年12月3日

此期间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被找到或案件执行完毕,悬赏即终结。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得案件得以执行的,将从实际执行到位款项中给予举报人10%的奖励。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举报电话:李法官0518-85295681

举报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2:30-5:30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四日


供稿:徐正华

校对:徐艳秋

审核:王馨颖

编辑、发布:洪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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