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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悬 赏 公 告
(2024)苏0703执1549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朱伟金与被执行人郑苏珍健康权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郑苏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朱伟金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郑苏珍,女,1990年3月18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721199003181923,住连云港市赣榆区环城南路上元福邸47号楼2单元502室。
执行标的额:158694元及逾期利息
悬赏期限:2024年12月9日至2025年12月8日
此期间被执行人被找到或案件执行完毕,悬赏即终结。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得案件得以执行的,或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协助本院实际控制拘留被执行人的,将给予举报人5000元的奖励。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举报电话:何法官0518-85295752
举报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2:30-5:30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九日
供稿:徐正华
校对:徐艳秋
审核:王馨颖
编辑、发布:洪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