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关注
上方公号内回复 000 有惊喜
推荐关注
人与其他动物之间有各种各样的区别,有智力方面的区别,有感情方面的区别。属于感情方面的主要区别之一,是人类的某些欲望跟动物的欲望不同,是根本无止境的,是不能得到完全满足的。蟒蛇吃了就睡,直到食欲再起。
如果别的动物不是这样的话,那是因为它们的食料不够充足,或是因为它们惧怕仇敌。动物的各种活动,是由生存与生殖两个基本需要所引起的,而且也不出乎这两个需要所迫切要求的范围。这一点很少例外。
某甲的妻子深信丈夫在事业上会取得成功,不愁流落到贫民习艺所里去,可是她喜欢穿得比某乙的妻子漂亮,虽然用不着花那么多钱就能预防肺炎了。如果某甲能受封为爵士或当选为议员,她和丈夫就会格外高兴。想象中的胜利是无穷无尽的。假如这些胜利被认为可能实现的话,人们就会作出努力去实现它们。
想象是驱使人们在基本需要得到满足之后再继续奋斗的一种力量。我们大多数人很难有机会能这样说:
“要是我现在死去,那才是最幸福的:因为我怕我的灵魂已经尝到了无上的欢乐,此生此世,再也不会有同样令人欣喜的事了。”
当我们处于难得的十足幸福的境界时,很自然地会像奥瑟罗一样,希望死去,因为我们知道这种满足是不能持久的。能使我们的幸福持久的东西,在人类是不可能有的;只有上帝才能有全福,因为“国度、权柄、荣耀”全是他的。世间的王国要受其他王国的限制;世间的权力要被死亡打断;世间的荣誉,纵使我们建筑了金字塔或“与不朽的诗歌匹配良缘”,也将随时代的变迁而衰失。
在权力与荣誉都很微小的人看来,似乎只要再多一点权力和荣誉就会使他们满足,但在这一点上他们是错了,因为这些欲望是无厌的、无限的,只有在上帝的无限之中,才能休止。
动物只要能够生存和生殖就感到满足,而人类还希望扩展。在这方面,人们的欲望仅限于想象力所认为可能实现的范围。假如可能的话,人人都想成为上帝;少数人还不容易承认这是不可能的事情。他们犹如弥尔顿作品中撒旦那种人物,兼有正邪双重性格。
所谓“邪”,我的意思是指不依托于宗教信仰的性格,也就是拒不承认个人权力具有一定的限度。这种正与邪的伟大结合,在伟大征服者的身上最为明显,但其中有些因素也可以在一切人的身上发现。正是由于这种情形,社会合作不易实现,因为我们每个人都喜欢把社会合作看成是上帝和信徒之间的那样的合作,而以上帝自居。
因此就产生了竞争,需要妥协与统治,产生了反抗的冲动以及随之而生的动荡不安和某一时期的暴力行为。因此就需要道德来对目无政府、坚持自己权利的人加以抑制。
在人的各种无限欲望中,主要的是权力欲与荣誉欲。两者虽有密切关系,但并不等同:英国首相的权力多于荣誉,而英王的荣誉则多于权力。但是,获得权力往往是获得荣誉的最便捷的途径。就公共事业的活动家而言,情形更是如此。
大体说来,荣誉欲所导致的行动与权力欲所导致的相同,因此在最实际的意义上这两个动机可以看成是一个。
正统的经济学家认为经济上的利己在社会科学中可以视为基本的动机。马克思也同此见解。在这一点上他们是错了。当追求商品的欲望离开了权力与荣誉两种欲望的时候,这种欲望也就有限得很了,只需适当数量的财富就能完全使它满足。真正所费不赀的欲望并非来自对物质享受的爱好。
有这样一些商品,例如用贿赂收买来的立法机关,或陈列着专家精选的画坛大师作品的私人画廊———这类“商品”之所以为人所追求,是为了权力和荣誉,而不是为了里面有设置舒适供人憩息的场所。
当适度的享受有了保证的时候,个人与社会所追求的是权力而不是财富:他们可以把追求财富作为追求权力的手段,他们也可以放弃财富的增加来确保权力的发展;但不论是前一种情形还是后一种情形,他们的基本动机都不是经济上的动机。
在这里,我打算证明:在社会科学上权力是基本的概念,犹如在物理学上能是基本概念一样。权力也和能一样,具有许多形态,例如财富、武装力量、民政当局以及影响舆论的势力。在这些形态当中,没有一种能被认为是从属于其他任何一种的,也没有一种形态是派生所有其他形态的根源。孤立地研究某一种形态的权力(例如财富),只能获得局部的成功,正如单研究一种形态的能,在某些方面是会有缺陷的,除非也兼顾到其他的形态。
财富可以从军权中产生出来,也可以从影响舆论的势力中产生出来,正如这两者中的任何一个也可以从财富中产生出来一样。社会动力学的规律,是我们只能用权力而不能用这一种或那一种形态的权力来说明的规律。从前,军事权力被看成是孤立的,因此战争的胜败好像只是决定于将领们的意想不到的本领。如今,经济权力通常被看成是派生其他一切权力的根源;这个错误,我认为与那些单纯的军事历史家所犯的错误同样巨大;单纯的军事历史家所犯的错误,已使他们似乎落在时代的后面了。还有一些人认为宣传是权力的根本形态。这个意见毫不新颖,例如在“真理伟大、必胜”以及“殉道者的血是教会的种子”等传统的名言中,就已体现了这种见解。
这种见解和前面所说的纯军事观点或纯经济观点,具有等量的真理,也具有等量的谬误。假如宣传能形成一个近乎一致的意见,那么,宣传诚然可以产生一种不可抗拒的权力;但是握有军事或经济权力的人如果愿意的话,也可以把他们的权力使用在宣传方面。再用物理学来作一个比喻:权力和能一样,必须被看作是不断从一个形态向另一个形态转变,而求出这种转变的规律,应该是社会科学的任务。想把任何一种形态的权力——如今特别是经济权力这一形态——孤立起来的企图,一向是而且仍然是许多具有重大实际意义的错误的根源。
就权力而言,不同的社会在许多方面是有区别的。首先,在个人或组织所享有的权力的程度上,各社会是不同的。例如由于组织的增强,今天国家的权力显然比以前要大。其次,就何种组织最占势力这一点来说,各社会也是不同的:军事专制国家、神权国家、财阀统治的国家都是很不相同的类型。第三,在获取权力所用的方法上,各社会也是不同的:世袭的王权产生一种显要的人物,高级教士所须具备的各种条件又产生另一种显要人物,民主政治产生第三种,战争又产生第四种。
假使有可能获得权力的人,在人数上不受社会制度(例如贵族制或世袭的君主制)的限制,那么,一般说来,凡是最希望获得权力的人,就最有可能获得权力。
由此可以推论,在权力向大家开放的那种社会里,凡是能予人以权力的职位,照例是被爱好权力异乎常人的人所占有。对权力的爱好虽然是人类最强烈的动机之一,但表现在各人身上的程度却很不一致,而且也为其他动机所限制,例如爱安逸、爱享乐以及有时爱表扬等。在比较怯懦的人当中,对权力的爱好伪装为对领袖服从的动力,这就扩大了大胆之徒发展权力欲的余地。对权力的爱好不甚强烈的人,是不可能对世事的演进产生多大影响的;引起社会变革的,通常就是极希望引起社会变革的那些人。
因此,爱好权力是在世事的造因方面起了重大作用的那些人的一种特性。当然,假如我们把爱好权力当作人类唯一的动机,那也是错误的,但这个错误还不致像我们在探求社会科学的因果律方面所容易造成的错误那样使我们完全迷失方向,因为爱好权力是产生社会科学所必须研究的那些社会变革的主要动机。
社会动力学的规律——我主张——只能用权力来加以说明。为了发现这些规律,首先要把各种形态的权力进行分类,然后回顾历史上个人和组织如何获取权力以支配人们生活的重要事例。
我将始终抱着这样的双重目的:一是对一般的社会变革提出我认为比经济学家所讲授的更为恰当的分析意见;另一是使现在和可能的不久的将来更容易理解,使其可理解的程度高于想象力受18和19两世纪支配的人所能理解的程度。
那两个世纪在许多方面有它们的独特之处,而我们现在似乎在好多地方正在恢复更早时期所流行的思想和生活方式。为了理解我们的时代和它的需要,就必须理解古代的和中世纪的历史,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获得一种并不过分受19世纪原则支配的可能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