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姑区的居民朋友们:
蟠龙归海除旧岁,长蛇腾空庆新春!在欢乐祥和的气氛中,我们将迎来2025年新春佳节,首先向您致以节日的问候!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防范发生火灾、伤人等公共安全事件,减少环境污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持续优化环境空气质量,依据《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80号),皇姑区应急管理局在此特提醒广大居民朋友们:
皇姑区城区全域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个人及单位(或企业),公安机关和应急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在此,倡议广大居民争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带头人、践行者和宣传员!让我们携手共创“幸福皇姑、安全皇姑”!
举报违法燃放、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电话:110
举报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电话:12345
顺祝平安吉祥、幸福安康、新春快乐!
沈阳市皇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月19日
一、不在禁放区域和禁放时间燃放烟花爆竹。
二、不购买无证商贩产品或“三无”产品。
三、不在家中、车内长期存放烟花爆竹。
四、不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不在室内、阳台、楼道内燃放烟花爆竹。
六、不让儿童单独燃放烟花爆竹。
七、不向路面的井盖内投掷烟花爆竹。
衷心祝愿广大居民朋友们
新春快乐
身体健康
阖家幸福
让我们携手共进
度过一个
欢乐、祥和、安全的春节
来源:沈阳市皇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