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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交警提醒您:骑乘电动车要佩戴安全头盔,不随意变道行驶、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不违规载人……安全出行,从我做起!”11月18日,贺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利用无人机喊话的方式在县城主干道路宣传交通安全知识,让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辅警马浩正在操控无人机进行高空喊话
近日,贺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创新工作方式,利用科技手段提升交通管理效率和宣传效果,启用无人机在辖区内开展电动自行车新规宣传活动,以科技赋能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民警利用无人机灵活、轻便、易操控等优势,通过无人机高空巡逻对骑乘电动车、摩托车不戴头盔、多人骑行、逆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喊话,提示及时整改,促使大家自觉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法规,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同时,地面上的宣传人员通过发放宣传彩页、现场劝导等方式对过往群众详细讲解骑乘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积极普及《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提高群众知晓率,增强群众道路交通法治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引导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养成文明出行的好习惯。
辅警耿萧向群众普及《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
贺兰交警启用“空地联动”新模式,进一步提高了宣传覆盖面和工作效率,有效增强了路面管控整体效能,积极优化了道路交通秩序。下一步,贺兰交警将继续利用无人机技术,通过空中广播与巡查,实现全覆盖、无死角、高效率的宣传模式,充分发挥科技创新主导作用,增强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引导群众成为文明交通参与者,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丨来源:平安宁夏
丨编辑:闫爱华
丨审核:马 越
丨签审:王浩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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