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木林县公安局关于启用辖区512省道区间测速及违法抓拍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南木林县公安局将在近期启用辖区512省道区间测速及违法抓拍设备,现将相关内容通告如下:
一、设备点位及抓拍内容
(一)设备点位
1. S512线15km+800m处(卡孜乡政府驻地附近);
2. S512线22km+800m处(卡孜乡普章岗村)。
(二)抓拍内容
1. S512线15km+800m至22km+800m段全程双向区间测速,全长7km,小车限速70km/h、大车限速50km/h,在经过弯道、村庄等路段时按照实际限速标志行驶。
2. 以上两处点位在测速同时,还将抓拍不系安全带、驾驶时接打手持电话等违法行为。
二、公示日期与启用时间
公示日期为即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
2024年12月1日起,按照本通告内容及相关规定对相应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南木林县公安局
2024年11月21日
关于启用4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的公告
为加强和规范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和管理水平,从源头遏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岗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在辖区国省道路启用4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违法处理程序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岗巴县辖区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交通违法行为公告如下:
一、地点
1、208省道K1018+650M(孔玛合作社)
2、219国道K4847+400M(昌龙乡铁布公村)
3、219国道K4910+20M(塔克逊)
4、219国道K4910+10M塔克逊往亚东方向入口
二、抓拍内容
未系安全带、接打手持电话、逾期未检验、驾驶报废车辆上道路行驶等。
三、抓拍时间
该设备目前在调试阶段,于2024年12月1日正式启用,并24小时对相关交通违法行为抓拍取证进行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岗巴县公安局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