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各医保参保人员:
1.在2024年违规使用医保基金专项检查中,发现西藏顺民康医药有限公司江孜分店未建立药品进销存台账,存在账账不符、账实不符行为,根据《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二十六条第一款有关规定,暂停西藏顺民康医药有限公司江孜分店医保服务协议3个月,暂停协议起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2025年2月12日。
2.接上级医保部门线索,经核查发现,西藏顺民康大药房江孜县英雄路玉妥店存在为非定点零售药店提供医保费用结算服务、串换药品结算情况,根据《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二十六条第二款有关规定,从2024年11月20日起解除西藏顺民康大药房江孜县英雄路玉妥店医保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江孜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11月20日
终审:仓木决
编审:米玛次仁
编辑:白玛曲宗
来源: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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