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发文!全国博物馆信息报送启动

百科   2024-12-26 17:14   北京  
日前,国家文物局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国博物馆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通知表示,2024年12月31日前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备案的博物馆,均应完成博物馆基础信息与2024年度运行信息报送工作。

通知强调,博物馆年报信息作为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定级和运行评估、中央地方共建国家级重点博物馆等重点专项工作的原始数据来源,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年报各项工作。各级博物馆要认真落实工作进度和数据质量要求,落实专人专班,强化部门协同,客观准确真实填报本馆相关数据。

全文如下: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国博物馆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办博函〔2024〕12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所属博物馆:

为推动博物馆数据统计和信息公开,提升博物馆治理水平,国家文物局自2020年以来持续通过全国博物馆年度报告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年报系统”,网址:nb.ncha.gov.cn)组织开展全国博物馆信息报送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依据《博物馆条例》等相关规定,为继续做好2024年度全国博物馆信息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2024年12月31日前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备案的博物馆,均应完成博物馆基础信息与2024年度运行信息报送工作。

二、组织形式

(一)各省、市级文物行政部门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备案博物馆年度信息报送工作的组织实施和信息审核。市级文物行政部门负责信息初审,省级文物行政部门负责信息复审。

(二)已备案的博物馆主动开展年度信息填报,做好数据自查自纠,并逐级提交市、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审核。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所属博物馆提交所在地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审核。

(三)国家文物局负责全国博物馆信息报送工作统筹实施,开展数据汇总、统计、分析、公开等工作。

(四)本次年度信息报送工作采取分省、错峰的填报机制,根据各省备案博物馆量级差异分别设定填报、审核截止及系统关闭时限(详见附件1)。

三、工作程序

(一)填报

1.已登录博物馆。使用原账号密码登录系统(不得重复申请注册新账号),在线填报2024年度博物馆运行信息。如博物馆名称、质量等级、法定代表人等机构信息发生变化或需要订正的,请在“重大事项变更”项目中说明变化情况与原因。对于实行总分馆制或发生机构合并的博物馆,原则上同一个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仅允许一家博物馆进行填报,分馆年度数据应由总馆或机构合并后的博物馆统一汇总填报,原有分馆账号或被合并博物馆账号需及时注销,避免重复统计。

2.新登录博物馆。2024年度备案博物馆使用省级文物行政部门管理账号发放的邀请码注册账号(见附件2),经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系统并填报博物馆基本信息与2024年度运行信息。

(二)审核

1.初审。各市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对辖区内的博物馆填报的信息进行实地核验,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需修改、订正的,应及时退回博物馆;审核通过的及时提交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复审。

2.复审。各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对辖区内博物馆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对重点博物馆和数据明显异常的博物馆应进行实地核查,进一步提升数据质量。要重点做好重大事项变更情况的审核确认,并及时将2024年度全省备案博物馆年度信息提交国家文物局。

(三)汇总

1.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在汇总研究本行政区域内博物馆2024年度报告信息基础上,撰写工作总结(重点梳理本地区博物馆事业发展现状、机构变化情况及存在问题,总结博物馆管理方面的主要举措及成效,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等),并于2025年4月15日前报送国家文物局。

2.国家文物局汇总审核各省份提交的博物馆年度信息,在年报系统公开全国博物馆基础信息和年度运行情况,供公众查询和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博物馆年报信息作为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定级和运行评估、中央地方共建国家级重点博物馆等重点专项工作的原始数据来源,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年报各项工作。各级博物馆要认真落实工作进度和数据质量要求,落实专人专班,强化部门协同,客观准确真实填报本馆相关数据。

(二)加强审核。各省、市级文物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审核责任,重点加强博物馆冠名“中国”“国家”审批情况、博物馆名称规范性、展厅面积、藏品数量等重点信息的审核,进一步规范博物馆管理。对未履行登记备案程序、展厅面积和藏品数量等不符合博物馆设立条件的,应加强信息核实和整改。国家文物局将通过技术查验、实地核查等方式,加大年报工作监督指导力度。

(三)完善机制。建立工作联络沟通机制,由国家文物局负责对业务问题提供咨询服务,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做好技术指导和支撑。请各省级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相关处室1名负责同志作为联络员,并于2024年12月25日前将名单(附件3)报至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国家文物局和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将针对系统优化和填报要求,组织开展线上专题培训。

五、联系人及电话

(一)年度报告信息报送
国家文物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博物馆处  郭嘉欣  010-56792015。

(二)年报系统技术支持
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   刘鹏  010-84849839   15810073218。

特此通知。

附件下载:
附件1:各省年报工作时间安排
附件2:联络员名单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2024年12月23日
来源:国家文物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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