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普法 | 安全出口竟敢改做包厢,严惩!

文摘   2024-11-11 20:01   山东  

以案普法

强化法治意识  守牢安全底线

01

案情简介


  2023年2月20日,消防救援机构在检查中发现,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将二层一处安全出口及周边区域改作包厢使用,占用安全出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消防救援机构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督促该公司立即拆除相关障碍物,打通安全出口。


以案普法
处理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消防救援机构对该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罚款30000元。





02

专家评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单位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本案中,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将二层一处安全出口及周边区域改作包厢使用,占用安全出口,符合单位占用安全出口的违法行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对该公司进行处罚。





来源:应急普法

东营应急管理
传递应急管理动态,宣传安全生产、防灾救灾知识,提升公众应急防范和自救互救能力,弘扬应急安全文化。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