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景洪市第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4年12月30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景洪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景洪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月14日至1月17日在景洪召开,会期3天半。建议会议议程:(一)听取和审议景洪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查和批准景洪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景洪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三)审查和批准景洪市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景洪市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四)听取和审议景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五)听取和审议景洪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议景洪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七)选举;(八)其他事项。
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如需调整,授权景洪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决定。
来源:景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