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管理,维护城市建设的法治秩序,12月30日,景洪市江北街道联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针对辖区内存在的违法建筑问题,采取果断措施,依法对位于景洪市傣泐金湾B19幢未按相关规定拆除的违法建筑进行了强制拆除。
据了解,9月26日,江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投诉,称景洪市傣泐金湾B19幢涉嫌违法建设。执法人员到现场查看后发现,该建筑物面积约640.8平方米,计划用于经营民宿,当事人赵某、翼某现场未能提供相关建房手续,涉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永久性建筑的行为,严重影响城市规划。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执法人员查明事实后,立即制止施工。9月26日对当事人赵某、翼某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0月17日经景洪市自然资源局确认该建筑物属于违法建筑,执法人员于10月23日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拆除违法建筑并恢复原状。违法当事人收到以上通知后,未改正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多次到现场阻止施工,但当事人仍不听劝阻继续抢建施工。
10月31日执法人员报请相关上级部门后,于11月18日收到同意强制拆除的批复文件,并于12月2日张贴《关于强制拆除违法建设的公告》。经过多次耐心劝导和沟通,当事人最终认识到违建的危害性,并表示愿意自行拆除违法建设。当事人于12月6日自行拆除了部分建筑物,但未能彻底清除所有违法建筑。江北街道于12月30日组织了对剩余违法建筑物的强制拆除工作。
“此次拆除行动,是我们依法履行职责,对违法建设行为进行坚决打击的一次具体实践。”江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人荣朝辉表示,“希望通过这次行动,能够进一步警示和教育广大市民,让大家明白违法建设的严重性,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我们的城市环境和规划秩序。”
据悉,下一步,江北街道将继续加大对违法建设及私搭乱建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违法建设行为得到根本遏制。同时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违法建设问题,加大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的法治意识和规划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