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质量提升年】“大监督”格局带动执法质效“大变化”

政务   2024-11-01 17:00   内蒙古  


“抓党建、强素质整作风、树形象”专项活动开展以来,为全面提升突泉县公安机关执法质量和办案效率,突泉县公安局根据上级公安机关总体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实践过程,守正创新,探索完善“职责清晰、资源整合、机制创新、执法质效提升显著”公安执法“大监督“格局的对策思路。

抓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全链条把控执法流程。完成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升级建设,实现对在办案区内的嫌疑人时时监管,对办案民警的执法行为监督提示,拓展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的内涵外延,进一步细化流程,优化管理服务,推动实现执法办案、监督管理、服务保障“一体化”运行,全力打造“安全、规范、集约、智能、高效”的“一站式”执法办案新模式。今年以来,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使用2600余人次,各类案件入驻中心(分中心)审查率达100%,实现执法“零差错”、安全“零事故”、问题“零发生”的目标。

抓重点领域、重点执法环节监督管理,防范执法风险。常态化开展执法安全大督查的同时,针对重点执法领域和执法环节开展专项督查,督察法制大队民警通过开展交管业务监督专项数字督察、公安机关涉企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取保候审专项督察等工作,及时发现执法程序和实体等环节中不规范问题,第一时间予以提醒、整改、通报并落实清单式销号。

抓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工作,提升执法主体能力。聚焦基层执法需求,秉承“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针对一线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难点痛点堵点,督察法制部门及时“送法上门”,精准培训、答疑解惑,为执法办案民警提供专业化支持,提升一线民警执法能力。聚焦“关键执法问题”,督察法制部门常态化开展自我“充电”,提升执法监督、办案水平,以实战实练逐步带动和提升全警学法用法能力和规范执法水平。

抓执法规范化制度机制体系建设,推动执法监督工作落实。为保障民警依法正确履行职责,防止和纠正违法和不当执法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专门制定执法监督工作制度,全方位开展对所属各业务部门、派出机构及民辅警的各项执法活动的监督。加强执法监督管理和责任落实,创新制定《督察+法制大监督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执法管理委员会制度》《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管理使用制度》《取保候审执行工作细则》《受立案登记管理制度》等制度。权力受监督、执法行为受监督才能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到实处,不断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抓执法监督管理和法律服务保障,推动执法质效提升。建立法制员奖惩机制,对于严格履行职责、忠于职守,有力促进所在执法办案单位执法质量提高的法制员,由督察法制部门会同政工部门开展“优秀法制员”评选活动,入选人员优先纳入法治人才库,优先推荐评选“优秀公务员”,并作为职级晋升的优先条件。严格落实执法办案积分制,依托警综平台,对民警执法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等实行积分量化,定期综合评估,衡量执法质效。年度办案积分、审核积分评定结果作为表彰奖励、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通过建立一系列评优机制,激发民警干事创业激情热情,为全局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的提升奠定坚实基础。

供稿:突泉县公安局

编辑:张静

核校:赵春泽  孙美萍

审核:孙鹏程

监制:刘延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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