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德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划转县级林地审批事项工作的函》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林业资源管理,强化相关审批事项的监督和指导管理,经夏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夏津县自然资源局协商,即日起,下列行政许可事项划转至夏津县自然资源局:
1.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
2.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3.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4.人工繁育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许可;
5.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在森林草原防火区野外用火审批;
6.出售、购买、利用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
7.外国人对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或者在野外拍摄电影、录像审批;
8.进入森林高火险区、草原防火管制区审批。
夏津县自然资源局林业相关行政许可办理地点:夏津县市民中心一楼南厅31号窗口。
业务咨询电话:18605344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