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一村开展水电收费整治行动!屋主注意!

文摘   2024-11-09 19:01   广东  

11月8日,白云区罗岗村发布通知

将开展水电收费整治行动

如有违反条例的将进行立案查处


各出租屋业主、转租人等水电收费主体:


根据电力法及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函(2020)129号文的相关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任何单位代收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费时,严禁向用户加收额外费用。现特向各位出租屋屋主(出租方)作出进一步规范水电费收取的提示:


      出租屋屋主在与承租方协商后收取的水电费,如存在收取水电费价格比供电供水部门制定的收取标准高的,请各位出租屋屋主务必严格按照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不得直接或变相高出供电局供水部门的收费标准。出租屋实行合表电价(0.625元/度),实行阶梯电价最高为0.88元/度。)(居民用水正常标准应为2.93/立方米-4.4/立方米


    下周将联合执法部门开展整治行动, 请各位出租屋屋主(出租方)再次认真自查自纠,严格执行收费标准。特此提示。如有违反条例的马上报告市场所进行立案查处

罗岗经济联合社
2024年11月8日


来源:综合罗岗经济联合社、网络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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