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民营殡仪馆回购国有,有多个方案可供选择

文摘   2025-02-01 06:55   山东  

建议民营殡仪馆回购国有

鲍  元

殡仪馆回购为国有,早已不是新鲜的话题——黑龙江省乃至东北各地,在最近十几年内,已有近20家民营殡仪馆回购国有。问题是,目前仍有大约200家左右的民营殡仪馆(包括民建民营、公建民营、参股经营等多种成分),活跃在殡葬服务队伍中。如何将这部分本应有国家队承担责任的殡仪服务回归正常,本人有如下几点建议抛砖引玉,仅做参考。
第一,全资收购。经济发达市县,政府有足够的财力,针对一些回购额不是太高的殡仪馆,可以协商全资收购。
第二,经营权收购。有些市县财政困难资金有限,难以将价值几个亿的殡仪馆回购国有,可以先把管理、经营权收归国有,然后协商每年从经营利润中提取资金支付回购金。
第三,殡、葬分离,仅将火葬部分的服务收归国有,殡仪服务由原民营主体继续。这样既可将政府该管的管起来,又能将该放的放下去,政府(民政)只对殡仪服务部分做好监管就可以了。
第四,政府另起炉灶重新建火葬场,原民营殡仪馆不再做火化业务。这样政府花钱不多,只是组建遗体接运、火化服务队伍,根据服务预测,建设相应的火葬设施即可。
第五,政府监管,委托服务。
只要信心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集思广益,总会有办法将当前各地存在的殡葬乱象治乱扶正,实现“让中央放心,群众满意”的整治目标。
2025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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