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除或减量殡葬领域腐败乱象,应该从殡仪馆体制管理入手,将目前实行的“自收自支”,改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才好。沂水模式已经为全国的改革树立了榜样。
殡葬领域的腐败及乱象整治,从开始到现在已经有3个多月,收效显著,得民心顺民意。殡葬用品及墓地价格虚高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殡仪服务回归正常的基本需求,捆绑式经营、误导式推销、激情型消费逐渐减少。为了巩固这一来之不易的治理成果,从管理上根除产生的原因之一,就应该思考将目前普遍实行的“自收自支”,改为“全额拨款”,将殡仪馆收支管理权收归市、县财政统管。
我国目前殡仪馆数量(包括港澳台)大约在2000家左右,年火化量在万具以上的大型殡仪馆只有80家左右,不到5%。而年火化在1000具以下的殡仪馆就有四五百家,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地区的市县级。青海、西藏、新疆、内蒙、甘肃等省区三分之二以上的殡仪馆,年火化量都在百具左右,你让他自负盈亏谈何容易。即是年火化量平均在5000具左右的山东、河北、河南、东北等东部大省,如果去除选择性延伸性服务,人员工资设备维护都很困难。
因此,建议政府从殡葬服务的源头入手,将殡仪馆(主要指具有火化功能的)纳入地方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要再让殡仪馆长为了职工们的吃饭问题而发愁。人员工资、设备用品采购、设施维护等费用均纳入财政全额预算。民营或社会其他性质的殡仪馆,政府可以将火化功能部分收归国有,其他服务尊其自愿。
对民营或非政府部门主办的殡仪馆中的火化功能及业务收归国有,全国再对火化费用实行改革,要么全国一盘棋都实行免费(火化、遗体接运、遗体冷藏、骨灰寄存、200元以下骨灰盒等),要么实行统一定价。这样的话,乱象就会大大减少。
目前来看,全国各地的火化收费五花八门,从少到不足百元,到多至一千多元,相差十倍之多,油电气价格基本是全国统一的,为啥火化费用就不能统一呢?如果实行统一免费,价格问题就不用再考虑了。